福清豪车失联牵出非法吸储大案 揭秘租车业骗局

20.03.2015  10:45

    去年以来,福清市连续发生多起豪车“失联”案件,给车主造成巨大损失。福清市公安局介入调查,揭开汽车租赁行业里的种种骗局,牵出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系列经济犯罪案件。截至目前,福清警方共破获此类案件2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追回豪车8部,为车主挽回经济损失310多万元。

    客户频繁租豪车

    到他处抵押换钱

    2014年6月至8月,福清市渔溪镇、港头镇某租车店4辆本田轿车陆续被一对“阔绰”男女林某、吴某以谈生意用车为由租走,每天每辆车租金为500元。8月中旬,车行老板郑先生未收到租金,且发现4辆豪华轿车上的定位系统同时失效,便向福清警方报警。

    民警从失踪车辆运行轨迹入手,发现这些车辆最后失去信号的地点,均在福清境内。警方于是大胆判断失踪车辆应该还在福清。经过6天的秘密追踪,民警终于在福清市三山镇找到了这4辆本田轿车。

    原来,林某、吴某从车行租出汽车后,伪造了机动车登记证及车主身份证。之后,持着假机动车登记证来到三山镇,声称车辆系自己所有,并以汽车和登记证作“抵押”,先后向10多位村民借款200多万元,许以3分至5分不等的月息。

    有豪华气派的汽车和登记证,村民们便放心地将钱借给了林某和吴某,并期待着高额利息回报。

    同年9月下旬,通过专案组的不懈努力,犯罪嫌疑人林某、吴某分别在福州和宁德被抓获。他们骗来的200多万元钱款,除部分填补生意亏空外,大部分已被挥霍。

    本案中,林某和吴某通过虚构4辆本田轿车为己所有,骗取村民200多万元的钱物,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批捕。

    如果村民们在借款给林某、吴某时,能与他们签订抵押合同,并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或许林某和吴某早就露馅了。因为4辆轿车属于郑先生所有,村民们抵押权无效,并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

    车行质押他人车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家住福清城区的小倪几年前出国“打拼”,攒下了一些钱。回国后,小倪购置了一辆宝马轿车。小倪舍不得开,于2014年10月把车放在当地的一家车行里出租。小倪每月都能从车行里收到一万多元的租金收益。

    2个月后,车行老板以车行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小倪租金收益。细心的小倪多方追寻自己爱车的行踪,结果让他大吃一惊。自己的爱车并没有出租给他人,而是在车行的一个债权人林某手中。经过打听,方知爱车是被车行质押给该债权人。情急之下,小倪选择报案。

    福清警方介入调查发现,2014年8月起,车行老板秦某以高额月租为诱饵,先后吸引包括小倪在内的20多人将手中奔驰、宝马、奥迪等豪车租给自己。然后,秦某将部分豪车质押给他人借款,并将借来的钱款又转借给他人,从中赚取利息差,涉案金额近千万元。但仅在数月之后,秦某就因为部分转贷资金链断裂而东窗事发。

    今年1月底,福清警方将秦某抓获归案。目前,秦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逮捕,全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由于林某与秦某签订的质押合同无效,林某虽然实际占有了小倪的宝马车,但他必须把车还给小倪。

    警方建议

    建立租车黑名单

    由于汽车租赁行业竞争激烈,租车门槛频频降低,部分车行仅要求租车人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及信用卡即可租车。警方建议汽车租赁行业最好像银行一样建立“黑名单”,门店接待人员要认真核查租车人身份,注意查看信用卡打印出的单据上持卡人姓名是否与其提供的证件一致。

    警方建议汽车租赁公司升级车载记录装置,实时追踪车辆运行轨迹。市民办理车辆过户必须经过车管所,买主切勿贪图便宜购买赃车,购买二手车辆要注意查看行驶证、发动机钢印号等,避免上当受骗。

    (记者 程明 通讯员 榕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