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白鸽山垦区管理中心主任林坤明公车私用被处分

15.10.2014  10:00

  东南快报讯 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用公款宴请、违规发放津贴……东南快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日前,福清、沙县、东山、仙游四地纪委通报1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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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福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以购买运动服等名义开支工会经费13500元,用于购买购物卡发放给局机关、计生协会及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干部、职工。福清市纪委给予局长叶向阳党内警告处分,责令收回购买购物卡的等额现金上缴国库。

  2.2012年2月27日至11月2日,福清市建新水库管理中心以工会名义公款组织员工外出旅游,报销各类费用共计63594元;2013年9月14日,中心职工蔡友华(非中共党员)未经批准,私驾公车外出办私事并造成交通肇事。福清市纪委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主任陈生、原主任林坤明党内警告处分。福清市水利局给予蔡友华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办公室主任郑昆松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