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写:福清检察院安全办案细节全披露

25.07.2014  19:57

 

 

福建检察网7月25日讯(融检)下午3点,涉嫌行贿的林某如约抵达福清市检察院接受调查。从跨入办案工作区的那一步起,林某通过安检门扫描检测,两名法警确定身上没有携带危险物品后,将他带到执勤室,把身上的手表、腰带、钥匙、手机等物进行登记,用储物袋装好,放入储物柜。

确保办案安全,安全检查只是第一步。询问前,林某在办案工作区的待诊室里,由福清医院内科医生为他测量血压,测量仪显示此时林某的高压已经升到了170mmHg,随即,医生利用待诊室配备的心电图测量仪,对其进行心电图监测,综合其他的常规体检数据,医生诊断:林某系情绪波动心理紧张引起的暂时性血压升高。经过侦查人员的思想开导,半小时后,林某回复平静,确定血压正常后,询问正式开始。

以上是福清市检察院自侦办案中再寻常不过的两个环节——安全检查、健康体检,每案必检,但是,“对于平常事,也要始终抱着一颗初心,谨慎履行好每一个常规环节”,该院分管反贪工作的钟绍杭副检察长说:“安全是我们办案工作的生命线,而这条生命线,就紧紧地系在每一个看起来稀疏平常的细节里。”为此,不管是硬件配套,还是机制防范,该院都在细节里下足了功夫。工作区内各个房间均有与执勤室相连的报警开关;房间的墙面、桌角均进行了软包装;房内的电源插座设置于人正常站立时手够不到的高处;窗户设置在高处,并加装铁栏杆;卫生间内的管道用铝合金板材装修隔离。办案人员对立案侦查的每一起案件,都认真拟定安全防范预案;在询问、讯问前,均对询问室、讯问室进行仔细检查,及时清除不安全隐患。签名时一律采用软性笔。同时与福清医院共同建立办案医疗保障协作机制,制定《安全办案守则》、《自侦重点案件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等,贯彻办案安全监察员制度,对自侦部门安全办案加以监督防控。2011年,该院对办案工作区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实现了对办案工作区24小时无死角的监控。

下午6时,对林某的调查工作尚未结束,不过已是晚餐时间,反贪干警为办案的同事及林某送来了晚餐,这些画面钟绍杭副检察长在办公室的电脑上也能看的一清二楚,因为所有办案工作区的监控录像都能联网到他的办公室,包括工作区的走廊,同时也能联网到该院纪检组长的办公室电脑,以备实时查看监督。值班法警再次确认了送来的晚餐没有贝壳类、带刺类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食物,配备的餐具也是安全的硅胶汤勺后,才将晚餐送进询问室,并看着林某用餐。不久,林某开始交代其曾向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行贿10万余元的事实。

据悉,去年以来,该院自侦部门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52件80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40件68人、渎职侵权犯罪12件12人,涉及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7人。通过不断完善细节、规范办案机制,以规范促安全,该院实现了办案安全零事故、队伍安全无违纪、自侦案件无错案,促进了自侦工作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