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检察官写信用正能量挽救失足罪犯
福建检察网12月31日讯(融检)“犯了错误并不可怕,只要内心强大并愿意用勤劳和智慧努力改正,重新扬帆起航,相信一定会赢得灿烂的人生……”12月29日,福清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将这封充满温情和正能量的信件寄给正在莆田监狱服刑的一位失足罪犯。
几个月前,小陈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后案件移送至福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可是,在审查中,小陈对检察官说,自己很委屈很冤,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2013至2014年,两名盗窃犯流窜福清多个乡镇踩点欲行盗窃,发现有很多无人居住的古宅存放着珍贵的古木家具,但是家具体积庞大,运输成为难题,他们便积极寻找人员协助运输。而长期从事私人营运的小陈恰巧在一次载客过程中结识了这两名盗窃犯。两名盗窃犯便让小陈帮助运输古木家具,小陈见他们是老乡并且待他很客气,便爽快地答应了。之后小陈多次运送两盗窃犯到指定的古宅,帮助他们望风并负责将盗窃来的古木家具运输至指定地点,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在办案检察官讯问过程中,小陈表示很委屈,他觉得自己并没有动手实施盗窃,也没有分得赃款,只是收取与市场价格相当的运费,怎么就构成犯罪了?办案检察官通过调查发现,80后的小陈本性不坏,日常生活也勤劳本分,对他由于法制意识淡薄而误入歧途感到十分惋惜,便对他释法说理,详细讲解了盗窃罪和共同犯罪的有关规定,使他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小陈在办案检察官的感召之下,在法庭上诚恳认罪伏法,办案检察官也建议法官对小陈予以从轻处罚。
后来,小陈在狱中经常写信给检察官,表达感激之情的同时,希望检察官能对他未来的人生道路予以更多引导。检察官也经常写信勉励小陈,鼓励他好好接受改造,走出内心的阴霾,学会感恩,回馈社会,争取早日获得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