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首季向城乡低保家庭等发放补助金近2200万元
09.02.2015 20:21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福建新闻网福州2月9日电 (陈希龙)福建福清市民政局9日对外披露,今年首季福清市共向城乡低保家庭和农村五保户发放各类补助金约2190.9万元(人民币,下同),发放金额再创新高。
据介绍,早在去年第四季度,福清市就开始着手今年城乡低保工作,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把低保准入关,对全市农村低保户、城市低保户按规范化申请、审查、审批入保,做到“应保尽保”,为保障城乡特困群众基本生活、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今年首季,福清市享受低保待遇人员共7538户14381人,其中城市低保788户1405人,农村低保5810户12036人,农村五保户940户940人。全市已发放各类补助金约2190.9万元,其中城市低保补助金约129.4万元,农村低保补助金约748.9万元,农村五保补助金约166.4万元,元旦、春节补贴1146.2万元。
目前,福清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均高于周边各县(市),具体为:城市低保多人户每人每月430元、单人户每月46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月260元,均实行差额补助;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每人每月580元,集中供养对象每人每月700元,实行全额补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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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2015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