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调整充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07.07.2016  05:06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水平,福清市重新调整充实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福清市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农业副市长担任,成员由福清市委组织部、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局、民政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福清市农业局(经管站),各镇(街)也相应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从而为进一步规范福清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打下了扎实基础,有效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