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检察院落实“两法衔接”深化立案监督专项活动

03.06.2014  17:11

 

 

福建检察网6月3日讯(魏雅钦)截至5月底,福清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认真落实“两法衔接”工作,共向福清市检察院报备涉嫌犯罪案件线索21件21人。福清市检察院均对备案材料及时审查,并与公安机关沟通,跟踪监督公安机关对这些犯罪线索的处理情况,其中16件线索移送后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

近期以来,福清市检察院以落实“两法衔接”和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契机,通过与环保、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制定实施方案、不定期座谈、就具体案件沟通等方式,推动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建立了行政机关移送案件备案机制,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时,须同时向福清市检察院报备。

在对备案的线索进行审查时发现,另有1件1人由农业局移送的涉嫌生产销售毒豆芽案件线索,证据材料较为确实充分,符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的立案标准但未被立案,遂监督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起生产销售毒豆芽案件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刑拘上网追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