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检察院摄制微电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27.10.2014  19:58
 
  福建检察网10月27日讯(陈汛)日前,福清市检察院以失足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帮教工作为题材,拍摄了一部微电影《青春护航》,进一步提升法制宣传成效。
  微电影根据该院办理的一起真实案例改编,讲述了检察官爱心帮教失足未成年人黄某的故事。黄涉嫌聚众斗殴罪,虽犯罪情节较轻微,但因系外地人且无取保候审条件而被刑事拘留。该院未检部门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其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考虑到黄某犯罪情节较轻,悔罪态度好,并无逮捕必要,未检部门将其安排到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福清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就业,同时加强帮教,终使其重新走上人生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