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每人每月至少提高90元

14.11.2015  13:35

  东南快报讯(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陈希龙)东南快报记者昨日从福清市民政局获悉,福清市今年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90元-275元不等。据悉,这是近年来福清市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标准幅度最大的一次,将惠及该市1.415万名城乡困难群众。

  据了解,此次福清市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提高90元,城市低保对象多人户每人每月提高140元、单人户每人每月提高11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75元、分散供养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32元。福清全市城乡低保、五保对象2月至12月的低保金、五保金差额,将于11月底之前发放到位。

  标准提高后,福清市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城市多人户、单人户低保标准均为每人每月570元,均实行差额补助;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812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975元,实行全额补助。目前,福清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标准均高于周边各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