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

21.10.2015  11:53

为进一步规范福清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根据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由福清市农业局牵头,抽调经管站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结合今年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并在各镇街开展自查的基础上,从9月中旬开始,对12个镇街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镇街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都比较重视,全面实行村会计委托代理,严格按照有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对所辖区域的村(居)进行账前审核,做好村务公开、村干部报酬核定、村集体银行提现或转账事先报告、村集体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等工作,其中:镜洋镇、沙埔镇、江阴镇、东张镇等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方面表现较为突出,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检查中也发现部分镇街还存在工作不落实、日常监督不到位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要求限期整改,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