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哥“被精神病”20年 获赔3万元精神抚慰金

19.03.2016  11:47

  东快讯(记者 刘清华)近日,“被精神病”20年的福清哥陈茂武拿到判决书,终于松了一口气。福清法院一审判决,福清市城头镇卫生院应在《东南快报》等5家报社刊登致歉声明,并与陈某刚共同赔偿陈茂武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南冲村卫生所负连带责任。

     在厦门办居住证

  发现自己“被精神病”20年

  2015年4月10日,陈茂武在厦门市思明区公安分局一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时,发现自己在公安网内被登记为精神分裂症病患者。他随即返回福清市城头镇卫生院,查询居民健康档案。

  据健康档案记载,陈茂武患精神分裂症最早是在1995年12月10日初次发病,属于重型精神病患者;2003年2月14日,陈茂武的症状经省级治疗精神病权威机构福州精神病院确诊;他的胞兄被指定为监护人。

  建立这些健康档案情况的确认人均出自村医陈某刚。档案中还体现,陈某刚每年都对“精神病患者”陈茂武进行跟踪检查。

  陈茂武认为,上述记载都是虚假的,自己和兄长从未在档案上签过字,从未去过福州精神病院。当地派出所民警随即向陈某刚核实,其最终承认居民健康档案上的记载不实。

  2015年5月1日,陈茂武通过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请求追究被告福清市城头镇卫生院、陈某刚的法律责任。相关回复称,陈茂武“被精神病”是陈某刚捏造居 民健康信息所致,全国精神疾病网和公安网已撤销陈茂武“被精神病”的记录。对于陈某刚的行为,已责令其赔礼道歉、深刻检讨并扣除公共卫生经费。

  陈某刚承认作假,这些档案2005年起才建立,为了完成卫生系统指标,随便将原告列为精神病人。

  6月26日,福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福清市城头镇卫生院院长和2名副院长予以行政警告处罚,责令城头镇卫生院辞退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员,暂扣陈某刚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责令其停止执业。

  6月,陈茂武先后联系多家媒体采访,媒体以“福清男子被精神病20年”等为题曝光。7月24日,由陈某刚和城头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南冲村委会相关人员召开道歉会,并在8月13日的《东南快报》等媒体上作出致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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