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福清启用全省首个24小时交通事故快处微信服务平台

22.03.2017  03:53

12月1日上午,市局在福清召开新闻发布会,福清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陈明俤向新闻媒体通报该局启用全省首个24小时交通事故快处微信服务平台等相关情况。市局新闻发言人、宣教处处长王育主持新闻发布会,交警支队纪委书记陈旋出席发布会。福清市局交警大队通过PPT演示、交通事故模拟处理等方式介绍了交通事故快处微信服务平台的使用方法。会后,市局新闻办组织新闻媒体对福清市局交警大队领导、保险公司代表及参与体验的群众进行了集中采访。 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中新网、腾讯网、福建电视台、福建法治报、福建新闻广播、福建交通广播、987私家车广播、906汽车生活广播、海峡都市报、福州日报、福州电视台、福州人民广播电台、福清电视台、福清人民广播电台、福清侨乡报 等21家媒体33名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福清启用全省首个24小时交通事故快处微信服务平台

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和大力推进“四项建设”的背景下,福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便民服务工作再次提速,12月 1日,福清市公安局在全省率先推行的24小时交通事故快处微信服务平台正式上线。

福清公路密度居全国前列,全市公路总里程达2475.26公里,拥有机动车18.92万辆、驾驶员27.65万人,交通管理压力大,轻微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拥堵及边远集镇交通事故事主等待处警处险时间较长等现象时有发生。为更好地延伸公安交通管理便民服务触角,福清市公安局积极与福清保险行业协会协商筹建交通快处平台项目事宜,并获得驻福清各保险公司的大力支持。今年8月,福清市公安局全面启动研发筹建交通快处平台项目。经过反复试运行、调试,初步形成了包含在线快处理赔“一站式”服务等功能的线上快处平台系统。

今后,车友在福清辖区发生满足如下4点要素条件的轻微交通事故,即在福清市辖区(不含高速路)道路上发生的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损失、不涉及人员伤亡;车辆能够继续自行驾驶移动;各方车辆均在我省投保商业险;各方车辆损失不超过10000元,都可通过“福清公安交通快处微信服务平台”进行便捷处理。事故当事人关注“福清交警”微信公众号后,按照提示,上传事故车辆前方45度、后方45度、碰撞点三个角度清晰的照片,即可将汽车挪至路边,后自行商定责任或请求交警远程处警指导定责。保险公司共享该平台数据,同步在线做好定损理赔工作。交通事故快处微信服务平台实行24小时、全年无休制。也就是说,在福清辖区发生符合快处条件的轻微交通事故,可通过微信快处平台完成拍照取证、责任认定和保险理赔全流程处理。该平台还兼具“警情统计分析”“风险预警”等功能,平台会提供事故多发时间、地点及多次发生事故的人与车的统计数据,交警部门将据此有针对性地开展勤务工作。

福清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微信平台工作站驻点在福清交警大队五楼的公安交通指挥中心,由1名专职民警和2名保险公司代表(13家保险公司,每日轮流派驻代表2人)值守,提供“一站式”处警处险服务,实时处置交通事故定责、定损及保险理赔等工作。原先最长需要数小时才能完成的处警处险工作,现在仅需要5至10分钟,尤其是推行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在线工作制,更是大大方便了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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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公安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微信服务平台 介绍及操作指南

一、福清市公安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微信服务平台”工作站简介

服务平台工作站位于福清市石竹街道福清公安交警大队五楼福清公安交通指挥中心,中心面积约230平方米,交警大队派驻专职民警1人、保险公司派驻代表2人,24小时在线服务。

二、“交通事故快处微信平台”受理准入条件(快处事故范围)

1、凡在福清市辖区(不含高速路)道路上发生的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损失、不涉及人员伤亡的;

2、车辆能够继续自行驾驶移动;

3、各方车辆均在我省投保商业险;

4、各方车辆损失不超过10000元的。

满足上述全部4点要素条件的,均可使用交通快处微信平台进行受理。

三、以下8种情形不支持在线快处,应拨打110或122报警

1、事故车辆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3、一方肇事逃逸的;

4、未投保或福建省以外投保机动车辆保险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造成人员伤、亡的;

7、发生运载易燃、易爆或危险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事故的;

8、事故车辆不能自行驾驶移动的。

四、“交通事故快处微信服务平台”在线快处快赔操作程序

1、关注微信

操作方法:

第一步:打开微信搜索“福清交警”公众号(或扫描二维码)加关注,任何一方当事人点击“事故快处上报”,查看系统提示信息,点击“确定”进入填写资料版块。

2、当事人现场拍照(拍照现场务必注意交通安全、设置警示牌)

操作方法:

第二步:填写本方当事人手机号码,点击“下一步”,进入拍照页面。

第三步:根据要求对事故车辆前方45度、后方45度、碰撞点三个角度进行拍照

3、现场照片初审(民警)

当事人提交现场照片后,由民警在后台对所提交的现场照片进行初审。

审核内容:①事故是否符合在线快处条件;②照片是否符合规范。

4、当事人补充材料

符合在线事故快处条件的任何一方当事人根据要求继续补充材料,另一方扫描二维码共享本起事故信息。

①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②人车合影照片;③事故责任协商信息                  (自行协商或无法自行协商)。

5、扫描二维码确认

另一方只需扫描二维码,即可核实确认发起快处一方所填写的信息是否正确,无需再次填写,省时省力、方便快捷。

6、保险公司后台初审

当事人初充材料后,提交后台,由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初审并填补相关信息。

7、保险公司后台复核

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自行协商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初审结果为“有效”时,系统会自动把事故信息提交给另一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行复核。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后台初审和复核过程中任一环节,对当事人事故协商结果有异议的,均可转交警审核。

8、交警审核

以下两种情况需交警大队工作民警对事故责任进行审核,确定双方当事人事故责任。①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无法自行协商的;②保险公司认为当事人自行协商结果明显不妥的。

9、当事人查看结论

事故审核完成后,系统会向双方当事人推送最终审核结论,并提示当事人前往相关单位定损,系统同时提供前往相关单位定损的行车导航服务。

五、工作时间

24小时,实行全年无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