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七人大合议庭审理抢劫案

04.05.2018  21:09
  5月2日上午,福清法院首次采用七人合议庭陪审模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朱某抢劫一案。据悉,该案是今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发布后,我省首例由七人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当天,20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50名福清法院人民陪审员及各界群众共百余人旁听此次庭审。

  今年29岁的朱某是湖南人,此前在福清打工。2015年6月11日晚,被告人朱某在女子陈某经营的电子游戏机店内赌博,次日凌晨1时左右,其将刚领取准备当回家路费的2000元工资几乎输完。回到出租房后,朱某很是懊恼,萌生劫取钱财念头,便从出租屋里拿了一把木柄菜刀藏在外套内,返回电子游戏机店。

  当时,朱某借口继续赌博让陈某给电子游戏机上分,并趁机持菜刀砍伤陈某的头部,经过一番扭打,陈某身体多处被砍伤。朱某还将陈某拖到厕所内,用手掐住其脖子致其昏迷。随后,朱某到收银台劫取收银台内的零钱以及一只女式钱包,共计劫取约3000余元后逃离福清市。

  “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走上了不归路。”庭审中,朱某显得非常后悔,并当庭认罪。

  庭审中,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了相应的证据,并建议对被告人朱某判处十二年以上十四年以下有期徒刑。

  记者注意到,与以往不同的是,合议庭由3名法官与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为何采用七人制合议庭审理此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1、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2、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3、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4、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该案符合第一种情形,因此适用七人制合议庭审理。”福清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