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启动慈善宣传周活动

30.08.2016  12:09
  

  福建新闻网龙岩8月30日电 (张金川)“为了更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鼓励支持社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倡导‘人人知善,人人向善,人人行善’的慈善氛围,依法开展慈善活动。”福建省龙岩市慈善总会会长杜乔元29日在举行慈善宣传周媒体通气会上如是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简称“《慈善法》”)于2016年3月16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并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每年的9月5日定为“中华慈善日”。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由国家制定的《慈善法》,将我国慈善事业纳入法律轨道,使慈善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代。

  据了解,龙岩市慈善总会成立至今已五年多,在龙岩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秉承“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方针,注重服务大局、服务民众,有效地促进了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至2015年底,龙岩市、县两级慈善总会共募集善款12.28亿元,实际到位9.25亿元,组织实施扶贫、救灾、助残、助孤、助老、助学、助教等救助及公益慈善项目1124个,受益人数达182.59万人(次)。其中,龙岩市慈善总会本级筹集善款5.77亿元,实际到位3.74亿元,组织实施各类救助项目409个,受益人数达51.5万人(次)。2015年,龙岩市慈善总会被中华慈善总会授予“中华慈善突出贡献(组织)奖”,并被评为龙岩市“十佳社会组织”之首。

  会上披露,为更好地帮助社会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龙岩市慈善总会连续六年在春节元旦期间组织开展“情暖困难群体——抚慰救助‘五个一百’”活动,即走访慰问百岁老人、抚慰救助分散居住的80岁以上孤寡老人、特困重病患者、当年遭受天灾人祸的特困户、抚慰救助贫困母亲,共计抚慰救助4283人(户),发放救助资金214.15万元。为增强“中华慈善日”的社会影响力,鼓励更多人了解和参与慈善事业为目的,龙岩市慈善总会将在《慈善法》颁布后第一个“中华慈善日”期间继续开展“情暖困难群体——抚慰救助‘五个一百’”活动”。

  “举行慈善宣传周活动目的是动员社会参与慈善,弘扬社会正能量,让更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投入慈善事业,与此同时,让社会充满爱,让社会弱势群体有更多的关怀和照顾。”杜乔元表示,在积极募集善款、精心实施救助项目的同时,龙岩市慈善总会十分注重慈善组织自身建设,尤其总会人以奉献、以慈善为荣,不用分文善款做经费,善款全部用于公益事业及弱势群体,用款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充分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坚持集体研究,坚持公开透明,坚持跟踪问效,坚持定期向捐赠人反馈。(完)

【编辑:陈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