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鼓励购买新能源公交

21.01.2015  12:47

  本报讯(记者 陈智通 特约记者 陈昌和)  近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福建省新能源公交车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暂停对传统能源公交车的省级补助,并对每辆新能源公交车给予15万至50万元的省级补助。

  根据办法,福建将大力支持购置、使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公交车,以确保2015年年底全省新增新能源公交车2700辆以上。对购置车长6米以上(含6米)、8米以下的纯电动公交车,每辆给予省级补助资金30万元;车长8米以上(含8米)、10米以下的,省级补助40万元;车长10米以上(含10米)的,省级补助50万元。对购置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公交车,每辆给予省级补助15万元。对购置车长10米以上(含10米)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每辆给予省级补助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