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首颁“值班律师工作证”

23.03.2016  11:47
  今天,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启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福建高院院领导向首日履职的两位律师颁发了“值班律师工作证”。

  据了解,按照此前福建高院联合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下发的《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实施细则(试行)》的精神,今后对全省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或执行工作不服,以信访形式表达诉求的,可由律师采取听取信访人诉求,评析信访事项,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处理建议、引导申诉等方式,促进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实现息诉罢访。

  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遵守自愿平等、依法据理、实事求是、无偿公益的原则。在具体实践中,采取由律师协会选派律师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或信访接待场所,向信访群众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就法院提出的涉诉信访案件,由律师协会向信访人推荐律师或由信访人在专门律师人才库中自愿选择律师;实行专案专人化解,聘请律师参与涉诉信访疑难案件包案化解等模式开展。

  为促进此项制度的落实,福建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建立专门的律师事务所名录和律师人才库,从中选派一批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扎实法学理论功底、较强法律实务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律师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努力为信访人提供准确、完整的法律咨询服务。

  首日在福建高院担任值班律师的福建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于宁杰表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将积极发挥全省律师在促进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当事人在法律秩序内理性表达诉求,从而更加妥善地化解社会矛盾。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