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开展向王荣生学习活动

15.03.2016  13:51
  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开展向王荣生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要求全省法院把开展向省高院原副调研员、退休干部王荣生学习活动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典型领跑行动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以王荣生同志为榜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党性修养,坚定信仰信念,争当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

  2月18日晚,王荣生因在南平重大恶性纵火杀人案中见义勇为,与犯罪嫌疑人殊死搏斗,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光荣牺牲(详见3月9日福建日报5版《火海中,他用生命践行共产党员誓言》)。王荣生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无论在什么工作岗位,都坚持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他25年如一日,经手信件、文件数十万件,做到了一件不少、一件不错、一件不漏,连续22年被评为省直机关先进交换员,先后多次被评为省高院机关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三等功1次、嘉奖多次。

  福建高院在《决定》中指出,王荣生同志是新时期共产党人的杰出代表,是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三严三实”要求的好党员。他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的英勇壮举,充分展现了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与崇高精神,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要求,彰显了福建法院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全省广大干警要学习王荣生同志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的英雄气概,学习他心中有党、忠诚如铁的政治品质,学习他心中有民、情系群众的公仆情怀,学习他心中有责、爱岗敬业的优良作风,学习他心中有戒、清廉如水的道德操守,学习他热爱生活、向善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干事创业的满腔热情和奋发有为的精气神,完成好执法办案各项工作任务,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不断推动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