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将再审陈夏影案 曾因证据不清两度重审

09.02.2015  21:03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9日通报称,依法作出决定,再审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绑架、非法拘禁一案。

    通报称,福建高院作出的(2015)闽刑监字第24号再审决定书认为,经复查,申诉人黄兴、陈夏影、林信容、庄华英的申诉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项、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决定本案由福建高院另行组织合议庭组织再审。

    据媒体报道,1996年4月,福建省福清市发生一起绑架杀人案,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三青年被认定为嫌疑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福建高院两次发回重审。2006年,福建高院第三次作出终审裁定,维持福州中院判决:黄兴、林立峰判处死缓,陈夏影无期徒刑。三被告人及家属多年申诉无果。林立峰于2008年在狱中病逝,黄兴、陈夏影则至今仍在喊冤。(完)

    (记者 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