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实现廉政监察员“全覆盖”
22.02.2016 13:59
本文来源: 法院
马新岚强调,健全和完善廉政监察员制度建设,是在新的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人民法院山清水秀政治生态建设、加强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中权力行使管理监督的迫切需要,也是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提升站位,充分认识廉政监察员的职责使命。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廉政监察员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要全力履职,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的重要作用。要切实找准职能定位,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与工作程序,敢抓敢管敢严,发挥好“监督”作用,坚持源头预防,运用好“教育”功能,加强建章立制,落实好“制度”要求,实现对法院工作的无缝隙、全方位监督。
马新岚要求,要加强领导,为廉政监察员履职创造良好条件。院党组和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力支持廉政监察员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部门“一把手”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廉政监察员工作纳入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布局去谋划、去推动、去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廉政监察员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靠前统筹谋划,加强工作领导和指导,经常听取履职情况和意见建议,加强调研总结。要强化自身,充分发挥好廉政监察员的表率作用。廉政监察员要争当政治坚定、党性坚强的表率,争当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表率,争当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的表率,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廉政监察员队伍,在院党组统一领导下,更好地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加强自身建设不懈怠,为建设福建法院的清朗天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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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016 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