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向党外人士吸纳诤言实策

17.12.2015  10:52
  12月1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省工商联以及无党派人士代表举行座谈会,主动向党外人士通报工作、征求意见。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并讲话。福建省委统战部、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省工商联的负责同志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参加会议,并围绕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更好地服务保障“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和新福建建设积极建言。

  马新岚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并记录。她说,党外人士的诤言实策、真知灼见,饱含着大家的坦诚、关心和期望,省法院将认真梳理、深入研究,纳入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党组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和整改范畴,切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和思路举措。她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增强协商民主理念,自觉把协商民主贯穿于法院各项工作和各个方面,特别要重视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关于法治建设的建言献策,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广泛加强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联系沟通,努力使法院工作更具民意基础,让司法更有力量。要进一步增强接受民主监督实效,切实加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的听取收集、研究办理、吸纳转化和落实反馈工作力度,让好意见、好建议真正“开花结果”“落地见效”“人民得实惠”。要进一步探索创新民主协商和接受监督机制,注重总结创新,丰富协商形式,创新完善日常联络、决策咨询、多元监督、提案意见办理等机制,努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民主协商和接受监督格局。

  近年来,福建高院把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摆在重要位置,先后制定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络工作规则,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和具体联络机制,连续七年召开领导层面工作座谈会,设立专门联络机构,互相指定联络人员,加强日常工作情况通报。同时,通过邀请党外人士参加法院重要会议、公众开放日活动、开展联合调研走访等,促进了解支持法院工作,取得了互动交流、推动工作的良好效果。全省各级法院在重大、敏感案件办理过程中,经常性地邀请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中的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并通过聘请担任监督员、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文化建设顾问等,有力保障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知情参政,促进多方位、深层次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支持司法。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