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司法助力扶贫开发精准施策

03.06.2016  14:41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出台《关于全面深化司法助力扶贫开发工作为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要求全省法院准确把握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依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举全省法院之力抓好脱贫攻坚这个“第一民生工程”,众志成城打赢脱贫攻坚战。

  福建高院要求全省法院要依法服务保障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加强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司法需求的分析研判,在服务保障强产业、破瓶颈、补短板上下功夫,依法解决好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普惠性问题;要依法惩治扶贫开发领域的各类犯罪,严厉打击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破坏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和盗窃、诈骗扶贫款物、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保障贫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依法审慎处理与扶贫开发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依法制裁发生在扶贫开发领域的违约失信行为,建立完善涉扶贫开发案件“快速执行、主动执行、优先执行”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兑现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

  福建各级法院将畅通涉扶贫开发案件“绿色通道”,健全完善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巡回审判等便民服务机制,努力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综合性、低成本的司法服务,最大限度地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福建法院要求突出精准发力,建立健全“落实到院、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司法助力扶贫开发工作长效机制,为扶贫开发工作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王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