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召开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进会

14.04.2017  00:23
  4月12日,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进会。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全省法院要坚持立足全局站位,充分认识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安居乐业的必然要求,是为迎接党的十九大、举办金砖会晤和推进福建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的必然要求,是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马新岚强调,全省法院要充分履行司法职能,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向纵深发展。要找准功能定位,在优化延伸上下功夫,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优化“三全”调解制度,着力在“全面”上求拓展,在“全程”上再深化,在“全员”上增合力;要深化平台建设,在联动融合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化多元解纷平台建设,加强诉调对接中心建设,加快“一站式”平台建设,推进“团队化”建设,整合内外解纷资源。要完善工作机制,在规范精细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工作制度和程序,发挥诉前引导程序性作用,落实特邀调解制度,完善调解相关程序制度。要运用科技手段,在智能高效上下功夫,健全完善在线调解平台,强化系统整合对接,实现在线解纷智能化,提升在线解纷规范性。要加强队伍建设,在专业职业上下功夫,充实壮大解纷队伍,加大培训力度,严格队伍管理,全面提升调解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调解工作能力。要提升司法品牌,在示范引领上下功夫,发挥品牌效应,突出项目抓手,加强对下指导,推动形成更多司法调解新品牌,以点带面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上新水平。

  马新岚要求,全省法院要切实凝聚强大合力,不断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提高到新水平。要坚持党政主导、协同推进,完善制度、常态长效,争取支持、加强保障,宣传引导、营造氛围,领导带头、改革创新,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大格局”,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议以三级视频的方式召开。福建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处级干部和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干警在福建高院主会场参加会议,省委政法委和16家与省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的部门和行业的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全省各中级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负责同志和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干警等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法院监督员应邀分别在主会场和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省司法厅、省林业厅、省委台办、省总工会、省妇联等五家单位和厦门中院、龙海法院、尤溪法院的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经验做法。

  近年来,福建法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在各级各部门各方面的有力支持配合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格局,加强诉调对接、拓宽服务平台,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纠纷解决,加强探索创新、凸显福建特色,加强支持保障、营造良好氛围,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能力水平,不断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取得新的进展。福建高院先后与16家部门和行业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构建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信访化解等功能的“一体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委派调解、委托调解、特邀调解制度。2012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案件3.7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