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召开机关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

06.01.2017  02:02
  2016年12月30日,中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在福州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第六届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中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第五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中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第五届委员会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党组织特别是福建高院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法院机关党的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毫不动摇地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总体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准则》《条例》,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为推动全省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梁晋阳到会指导并讲话。

  马新岚强调,全省各级法院党组织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首要任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当政治上的明白人,不折不扣地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法院全部工作中去。要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固本之举,夯实党的执政根基。持续深化“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深入开展典型领跑行动,向詹红荔、黄志丽和王荣生同志学习,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创建文明单位、和谐机关、长寿家园,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审判、服务群众、服务干警、服务老同志。

  马新岚要求,要把深化作风建设作为关键,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倡导的“滴水穿石”精神和“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结合巡视发现的问题以及自身查摆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认真整改落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有力抓手,持续构建“三不腐”机制工程。认真抓好党内监督条例贯彻执行,深入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腐”机制工程建设,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要把带头示范表率作为庄严责任和承诺,切实加强机关“两委”班子自身建设,机关“两委”班子要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在坚定信仰信念、加强理论武装、团结协作奋进、严守廉洁底线、勇于担当负责上当示范做表率,持续推动福建高院机关党的工作和各项工作走在前头。

  梁晋阳指出,近年来,福建高院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党组书记带头抓,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抓思想教育不放松、抓作风改进不放松、抓基层基础不放松、抓制度机制不放松、抓系统带动不放松,扎实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许多工作走在省直机关前头,得到省委和最高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梁晋阳要求,福建高院新一届“两委”班子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增强“四种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加坚定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完善“1263”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基层组织工作规范,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为全省机关“1263”机制建设提供更多宝贵经验;要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守住红线和底线;要进一步服务基层党员干警,进一步落实人文关怀,深入细致地关注党员干警的思想动态,以关怀凝聚党心,激发正能量、提振精气神;要进一步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工委有关要求,自觉加强学习,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优异成绩回报院党组和广大党员的信任。 责任编辑:王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