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召开政法领导干部会议 将依法促进闽台深度融合

21.05.2015  19:45

  福建新闻网福州5月21日电(林玲)21日,记者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  2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政法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精神。

  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大理念和基本遵循,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马新岚指出,人民法院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地位更加凸显,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繁重,使命更加光荣,要切实增强做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推动者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人民法院的司法功能作用,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促进宪法法律正确实施,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她强调,当前,福建发展面临重大历史机遇,全省法院要以“马上就办”的精神抓落实、见成效,着力把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深入推进平安福建建设,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依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为加快新福建建设营造良好环境;要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涉台、生态司法等工作,依法促进闽台深度融合,促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强对福建自贸区建设、融入“一带一路”战略的司法服务保障;要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确保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有机统一,切实把严格公正司法提高到新水平;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的优势和作用,加大司法便民惠民工作力度,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要加大力度解决社会关注的司法问题,切实有效解决“民告官难”和执行难题;要以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影响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为重点,深化新一轮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司法公信权威。

  马新岚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坚持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标准,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人民法院改革。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全面推进法官员额制、法官职业保障、法官职务序列等改革任务。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要认真执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围绕改革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和选任程序、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机制、探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职权改革等制度,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有序推进。要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要树立“国家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理念,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背景下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要充分把握“互联网+”时代的新形势,深化司法公开工作,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新机制,以公开倒逼公正、提升公信。

  马新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院队伍至关重要。全省法院要抓住关键、强化队伍,切实担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推动者的责任。法院领导干部要带头坚定政治立场,带头树立全局观念,带头提高法治素养,做绝对忠诚的表率、善谋实干的表率、厉行法治的表率。各级法院要始终坚持抓思想教育,抓人才培养,抓司法管理,始终坚持讲纪律,讲作风、讲廉洁,全面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

  会议还对当前全省法院做好执法办案等工作作出部署。福建高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全院干警职工和离退休党支部书记;福州铁路运输法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全体干警;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厦门海事法院院长以及全省法院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学员参加会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