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召开全省法院院长会议

01.02.2016  12:43
  1月3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福州召开全省法院院长会议,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形势任务,研究部署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工作。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新岚指出,2015年全省法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坚定正确方向,服务发展大局,加强审判管理,严格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深化司法改革,加快信息化建设,坚持从严治院,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新进步,共受理案件778737件,其中省法院受理10159件,比2014年分别上升26.47%和46.30%;全年各类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89%,二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达到98.49%,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马新岚强调,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全省法院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四行动”“两清积”“一工程”为抓手,依法充分履行审判职能,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和过硬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水平和司法公信力,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马新岚要求,全省法院要着力防控风险、服务发展,为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保障。要增强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加大力度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高度重视依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着力从司法领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切实在福建发展的特色优势中强化司法作为,为推进“十三五”发展、建设新福建创造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继续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完善落实法官员额制等基础性改革的配套制度,深入推进诉讼程序制度和审判机制等改革,稳妥推进人民法院职能定位和组织机构改革,以信息化思维、信息化手段为深化改革提升公信助力加速。

  马新岚强调,要坚持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公平正义获得感。要正确适用法律和政策,规范自由裁量权,统一司法尺度,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广泛关切和强烈期盼,强力推进涉诉信访、执行案件“两清积”;要采取更加有效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妥善审理好婚姻家庭、教育、就业、医疗、住房和欠薪等社会保障民生领域的各类案件;要着力在司法公开、弘扬法治上取得更大提升,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眼前、就在身边、就在自己身上。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管队,为做好法院工作提供坚强保证。要抓好法院领导班子“一班人”, 切实做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团结带领广大干警砥砺前行;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责任”,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树立对反腐败斗争的“四个自信”, 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腐”机制;要打造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四铁”过硬法院队伍,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开展典型领跑行动,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司法生态。

  1月30日下午会议以三级视频的方式召开。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警,全省各中级法院院长,基层法院院长以及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代表,全省政法系统“十佳百优”基层单位干警代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全省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干警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监督员以及省法院聘请的专家顾问代表、部分高校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应邀分别在省法院主会场和各地法院分会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