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9个检察集体和个人获“福建青年五四奖章”

21.05.2014  18:08

 

 

福建检察网5月12日讯(戴伟莉) 近日,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青年联合会发出《关于表彰第十一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和个人的决定》,我省检察机关共有9个集体和个人获此荣誉(其中永安市人民检察院团支部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具体获奖名单如下:

    福建省检察机关荣获第十一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和个人名单

 

2013 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永安市人民检察院团支部

 

第十一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获得者名单(共70个)

龙岩市人民检察院青年检察官先锋队

大田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

 

第十一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标兵

陈  玮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员

 

第十一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名单

王加贺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

何根辉   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陈舒雅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

李  铮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