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2015年第四批30个环境安全隐患问题
福建省环保厅25日对2015年度第四批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全省通报。福建滨海化工有限公司(莆田)、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福清)等30家企业存在环保设施不配套、应急池及配套设施不完善、违法排污、危险废物未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等问题,被予以全省通报。
被通报的30家企业分布于福建莆田市的仙游县、荔城区、城厢区,福州市的江阴工业开发区、福清市、连江,宁德市的福鼎市、福安市、屏南县,漳州市的龙海市、东山县,泉州市的晋江市,厦门市的海沧区,龙岩市的上杭县、漳平市,三明市的大田县、永安市、明溪县,南平市的顺昌县、邵武市等地。
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督查共抽查了9个设区市的25个县(市、区)的有关工业园区和环境风险企业,包括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制造、化学制药、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仓储和尾矿库等。
督查发现,部分企业环境安全意识淡薄,违法违规现象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
一是企业环保手续不全。如中科华宇(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晋江市长城石化有限公司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福建亿源码头石油化工仓储有限公司环评审批储存汽油、柴油、溶剂油、甲苯、二甲苯、乙醇,实际存储燃料油。
二是企业环保设施不配套。如福建滨海化工有限公司、福建中锦新材料有限公司未安装脱硝设施,万祥船舶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没有配套污水处理设施。
三是企业违法排污现象依然存在。如福建科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瓮福紫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漳平凯达氟制品有限公司、屏南榕屏化工有限公司、顺昌富宝实业有限公司以及福建邵化化工有限公司偷、漏排和“跑冒滴漏”现象依然存在。
四是企业搬迁工作未落实。如江阴工业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对297户住宅及公用设施进行搬迁,尚有117户未签订拆迁协议;厦门博坦仓储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还有3户居民未搬迁;漳平凯达氟制品有限公司、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仍有居民未搬迁,福建邵化化工有限公司硝酸铵仓库1000米安全距离内仍有居民楼和工厂。
五是部分风险企业环境应急池及配套设施不完善。如漳州东山裕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泉州晋江市长城石化有限公司、三明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滨海化工有限公司、莆田中科华宇(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无事故应急池或应急池容量不足;永安科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漳平凯达氟制品有限公司、莆田中锦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应急配套设施不完善。
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指出,上述大部分企业未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和《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试行)》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部分企业未开展环境应急培训、演练,未储备环境应急物资。
“对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我们将对相关信息实行公开,向社会公布排查工作进展情况,明确要求上述企业在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引导企业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停产整顿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严厉惩处一批违法单位责任人。
作者:李子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