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试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参与基建和公共事业

18.09.2014  11:36

  中新社福建分社-福建新闻网报道

  福建新闻网福州9月17日电 (闫旭)福建将在交通、能源、市政、水利、信息、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养老服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方面,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实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简称PPP)试点。

  全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工作会议17日在福州召开。福建省发改委在会上发布了28个项目推荐开展PPP试点,项目总投资共1478.9亿元。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PPP模式已在不少地方展开,在中国掀起过几轮热潮。

  近日,福建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在全省范围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明确试点实施的项目,由政府或有权授予特许经营的主管部门与PPP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对于已建成的项目,也可以植入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并组建ppp项目公司,以缓解财政资金压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改善公共服务质量。

  “PPP是一场婚姻,而不只是一场婚礼。”福建省副省长陈冬如是形容福建对PPP模式的态度,政府和社会主体在合作过程中要遵循“风险分担、利益共享、交易公平、诚信守约”的原则,“福建要推出的试点项目均为收益比较稳定,技术发展比较成熟,长期合同关系比较明确,投资规模比较大的项目”。

  财政部PPP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焦小平称,对政府而言,PPP模式可以缓解当前政府债务困难,积极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对于社会主体,可以降低基础设施领域投资社会资本准入门栏;同时,又提高了公用事业运营效率,缓解财政负担,有效维护老百姓公共利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