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

07.12.2015  19:02

      见习记者    王莹

      记者从近日举行的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第一次座谈会上获悉,福建省政府从今年6月份开始着手立法基层联系点的设立工作,并在全省范围内确立了35个立法基层联系点,这在全国省级政府层面尚属首次。

  福建省立法基层联系点的职能主要包括反映基层组织、群众提出的立法建议和要求,收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施行中的问题以及立法工作方面的其他意见建议。与此同时,立法联系点可参与省政府以及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立法调研和课题研究。省政府法制办则具体负责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组织协调、联系服务、培训指导等日常工作,依托立法基层联系点直接就地开展立法调研,召开立法座谈会、立法论证会等,并协助省政府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进行调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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