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民办高教

28.11.2015  15:39

为了促进福建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福建省设立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记者27日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该资金的支持范围是我省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营利性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不包括独立学院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据介绍,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民办高校加强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改善实训教学条件,支持民办高校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建设。支持民办高校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综合职业技能。支持民办高校购买紧缺人才培养服务,对民办高校举办的优质紧缺专业,安排费用补助。

作者:张弘博
福建日报评论员:团结奋斗办好福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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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明礼让风气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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