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药品生产企业试行“签认”制度
03.12.2014 11:35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该项制度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对所获审批作出安全承诺,并把承诺的执行情况纳入信用评价体系,作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依据。具体做法是企业在领取《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证书等各种许可审批事项的批件之后,将签署《福建省药品生产质量安全承诺书》。
截至目前,已有105家药品生产企业响应号召。福建中合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有限公司、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等6家药品生产企业已在领取审批件时签署了《福建省药品生产质量安全承诺书》。(记者 储白珊 实习生纪玉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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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2014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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