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试验区取得18项创新举措 将分批、分期推广

29.05.2015  22:21

  福州新闻网5月18日讯 (记者 陈洪亮)18日上午,福建自贸试验区办公室通报我省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先行先试阶段性创新成果。其中全国首创18项,复制并拓展4项,复制9项。目前,省自贸办正在研究制订复制推广方案,将分批、分期推广以上创新举措。

  据悉,为保证福建自贸试验区发展的前瞻性和高起点要求,省自贸办于近期就福建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报来的首批31项创新举措,委托国际著名的管理咨询服务公司作为独立第三方,对相关举措的先进性和原创性进行了分析评估,得出以上评估结果。全国首创18项举措具体如下:

   一、企业设立实行“一表申报”制度

  评估意见:企业设立“一口受理、一证三码”制度已于各自贸试验区及全国多省市展开,但福建自贸试验区提出的“一表申报”举措是指企业设立、变更由原来分别向商务、工商、质检、税务等部门提交的书面材料简化成一张表格,同时实现了网上申报,属全国首创。如在平潭片区已实现企业只需要1次到窗口即可领取证照。

   二、企业注册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评估意见:“三证合一”制度已于全国多省市展开试点,厦门片区在此基础之上率先推出“一照一码”登记制度。5月4日起,福建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采用“流水编号、实时赋码”赋码方式,将原本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国税、地税)登记号统一合并为企业社会信用代码。代码包括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1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9位)、校验码(1位)五个部分组成,全省相关部门和金融保险等机构对企业提交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都予以认可。

   三、实行商事主体名称“自助查重、自主选用”制度

  评估意见:全国各地已在陆续推行商事主体名称自助查重系统。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的“自主选用”举措,取消了商事主体名称预先核准制度,企业可经自助查重并选用。

  四、实行企业联络地址登记制度

  评估意见: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在全国首推企业联络地址登记制度。

   五、试点推行“一掌通”3A移动税务平台

  评估意见:全国各省市均有不同服务程度的移动税务平台推出,但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3A平台即纳税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业务都可办理,同时税务部门也可查询纳税人情况。

   六、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内进口原产台湾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简化审批手续,快验快放

  评估意见:“快检快放”是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之一,深圳等地区也对药品、医疗器械等实行专项简化审批方案。平潭片区此项举措针对对台小额进口商品的审批,并扩大到化妆品、保健食品。

   七、大力支持发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非银行金融业务和对台离岸业务

  评估意见:福建省多年来致力于对台离岸业务的发展,厦门片区已以跨海峡人民币清算为突破口,设计了“两岸货币合作平台”发展路线图,集聚了两岸几十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关注、参与,多家国内主要银行正在厦门成立了总行“对台人民币清算中心”,台湾30多家银行已授予厦门16家银行货币合作额度。

  八、企业设立实行“一章审批、印章即刻、当日办结”的服务模式

  评估意见:福建自贸试验区推行的“一表申报、一照一码”的企业设立模式为全国首创的举措,而平潭实施的“一章审批、印章即刻、当日办结”模式是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效率。

   九、除国家禁止、限制进口的商品、废物原料、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散装商品外,区内进口原产于台湾的工业品简化手续。对平潭与台湾之间进出口商品原则上不实施检验,检验检疫部门加强事后监管

  评估意见:广东、上海等自贸区纷纷探索进出口商品快速验放机制,一系列制度创新已开始实施。平潭片区特别针对台湾制定了十项检验检疫方面的优惠政策,与其他自贸区的政策相比,便利程度空前。

   十、对台湾地区输入区内的农产品、食品等产品试行快速检验检疫模式

  评估意见:上海自贸试验区在货物通关、检验检疫领域形成的创新制度已有多项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其他自贸试验区也将简化检验检疫流程作为贸易便利化的重要工作之一。在此基础上,福建自贸试验区在对台农产品、食品检验检疫领域的创新又有进一步的突破。如:平潭片区与台湾之间进出口商品原则上不实施检验;下放台湾水生动物检疫审批权等。

   十一、对台企试行“台商协会总担保制度

  评估意见:认可台商协会作为可履行海关事务担保能力的组织,为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在创新通关监管模式、推进通关便利化方面推出的特色改革政策。

   十二、平潭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试行“先放行、后报关”模式。

  评估意见:“先进区后报关”模式是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之一,继上海自贸区实践后,该制度已被复制推广到江苏、长沙等国内其他各保税区。而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的“先放行后报关”模式,率先实现了部份货物直接放行后再进行报关。

   十三、对台湾进口水果实施“边抽样检验,边上架销售”的检验检疫模式

  评估意见: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从台湾进口水果,经检疫合格后,按最低比例抽样送检农残等项目的同时可上架销售。

   十四、允许台湾地区机动车在临时牌照有效期内多次自由进出平潭

  评估意见:对接港澳的广东自贸区有提出类似措施。福建则提出了更具体的台湾地区车辆来往便利化措施。

   十五、采信台湾认证认可结果和检验检测结果

  评估意见:采信第三方检验结果为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举措,但福建自贸试验区率先采信境外(台湾地区)认证认可结果和检验检测结果。

   十六、打造两岸移动互联网联盟,创新两岸冷链物流市场合作机制

  评估意见:以移动互联网联盟的形式存在的产业促进和企业公共服务组织/机构在国内比较普遍,但是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推行的以跨境合作,特别是对台合作的形式组建的移动互联网联盟尚属首次。

   十七、在实施动植物检疫审批负面清单管理的基础上,授予福建检验检疫局审批平潭进口台湾水生动物检疫

  评估意见:动植物检疫审批负面清单是国家质检总局的政策要求,继上海自贸区实践后,该制度已被复制推广到国内四川、福建等其他各保税区,但进口台湾水生动物检疫下放至省级单位在全国尚属首例。

   十八、对原产于台湾的预包装食品、化妆品实施“快审快核”的标签审核模式

  评估意见:进口商品的审核是国家质检总局的政策要求,上海自贸区在进口食品、化妆品“快审快核”方面已有实践。但平潭片区针对原产于台湾的预包装食品及化妆品允许使用台湾原标签,在全国尚属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