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批福建老字号开始申报 字号创立须已满40年

10.03.2016  11:09

  福州新闻网3月1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记者昨日从省商务厅获悉,为进一步推进老字号保护和发展,我省第五批福建老字号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申报。

  参加认定福建老字号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已受理该单位提出的与申报字号一致的商标注册申请;字号创立已满40年;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等七项内容。

  根据要求,7月31日前,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将申报材料推荐给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