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给力新能源公交车

09.01.2015  15:49

  新华网福州1月8日电(记者 张志滨)  2015年刚过一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就针对“清新福建”出台了新举措。8日,记者从该厅相关负责人了解到,2014至2015年内,福建将新增新能源公交车2700辆以上,更值得关注的是,每辆新能源公交车将获得15万元至50万元的补助。

  近期,福建省交通厅出台了《福建省新能源公交车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其中,明确暂停了对传统能源公交车的省级补助,全力支持各地购置、使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公交车,确保在2014-2015年内全省新增新能源公交车2700辆以上。

  按照《办法》规定,对购置车长大于等于6米、小于8米的纯电动公交车,每辆给予省级补助资金30万元;车长大于等于8米、小于10米的,省级补助40万元;车长大于等于10米的,省级补助50万元。对购置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公交车,每辆给予省级补助15万元;对购置车长大于等于10米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每辆给予省级补助25万元。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快下达省级补助资金,《办法》明确规定,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在下达省级补助资金计划后7个工作日内,将省补资金拨付至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县、区交通运输局要在7个工作日内拨付给城市公交企业。

  与此同时,《办法》还明文指出,对城市公交企业申报材料弄虚作假、骗取省级补助的,由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追缴省级补助,同时暂停下两个年度省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