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7岁少女私下约男网友 在其卧室内遭强奸

30.07.2016  17:39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9日讯 时下网络交友充满了危险。这不,日前,闽侯县法院就审理了这么一起因社交软件交友而引发的强奸案。

  今年1月初,闽侯县男子王某通过社交软件“摇一摇”,认识了年仅十七岁的女孩陈某。两人加为好友聊天后,王某得知陈某没有工作,便以为帮陈某介绍工作为由,邀请她到自己家中。

  1月3日凌晨3时许,陈某来到王某住处。两人在聊天时,王某对陈某起了歪念,不顾陈某的挣扎、反抗,强行与陈某发生性关系。随后,王某到客厅吸食冰毒后,又再次在卧室强行与陈某发生性关系。直到次日凌晨5时许,王某送陈某到路边坐车离开。随后,陈某报警。

  经审理,闽侯县法院依法判处王某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