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社会科学院公务接待情况报告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情况报送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机管综〔2017〕21号)关于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的要求,我院对2016年公务接待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我院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外宾接待管理制度,厉行节约,反对铺展浪费,加强党风建设,根据《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我省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福建社会科学院境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闽社科〔2016〕20号)、《福建社会科学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闽社科〔2016〕11号)。
二、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
经梳理核查,2016年度我院公务接待共10批次,接待人数共73人,公务接待支出共计0.88万元,相比2015年度接待支出减少4.6万。
按照境内接待管理办法有省部级领导(院士)参加宴请的,每人次180元,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参加的每人次130元。外宾(含港澳台)接待标准是省级领导出面接待的,每人次不超过400元,厅局及以下人员每人次不超过300元。我院2016年公务接待共10个批次,接待人数73人,接待经费支出共计0.88万元,人均接待经费120.5元。其中外宾接待共3个批次,接待人数13人,接待经费支出共计0.33万元,人均接待经费253.8元。2016年接待全部符合接待标准。“三公经费”预算、决算在我院门户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务接待存在问题
经核查,2016年接待10个批次中9个批次公务接待手续齐全,按规定先审批后接待,接待标准符合规定。但是有一个批次外宾接待未附接待说明材料,经自查发现后补齐说明材料。因我院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未要求附菜单,因而有7个批次的公务接待未附菜单,时间久远已无从追索补齐。
四、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措施
2017年2月年我院已重新修订完善《福建社会科学院境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福建社会科学院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 “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无论内、外宾接待均应附接待公函、应附菜单等,从制度层面加强并细化接待经费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福建社会科学院
2017年2月23日
福建社会科学院国内公务接待情况表 | ||||||
(2016年度) | ||||||
填报单位:福建社会科学院 | 单位:万元 | |||||
公务接待配套制度名称 |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 |||||
《党政机关境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 ||||||
《福建社会科学院境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 ||||||
《福建社会科学院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 | ||||||
2016年度公务接待情况 | 接待批次 | 接待人数 | 公务接待预算数 | 公务接待支出数 | 本年度支出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减情况 | 增减原因说明 |
10 | 43 | 1.05 | 0.88 | 2015年公务接待支出5.48万元,比较2015年减少4.6万元。 |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