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督察不留情 整改不打折

18.08.2014  16:51
检察日报》8月18日头版报道  
福建:督察不留情 整改不打折

本报讯(记者张仁平)“太认真,太苛求,太专业了!”看到近乎苛刻的督察过程,再听完不留情面的意见反馈后,福建一基层检察院检察长除了感叹,还有行动:“问题明摆着,马上改!”这是记者日前在该院采访时见到的一幕。

去信访接待室,没有指示牌;屏幕没有显示室内温湿度,录像不全面;讯问室灯光方向要调整,避免直射讯问对象身上;卫生间门可反锁,有事故隐患;安全预案缺乏针对性。”来自福建省检察院的督察组以挑剔的眼光检查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等相关事项,就连惯用的“法言法语”——赃款赃物,写在起诉书中也被指“表述不规范”,纠正为“涉案款物”。

从5月13日起,福建省检察院抽调纪检监察、反贪、技术、信息等部门人员,组成两个督察组,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正廉洁执法和规范机关管理三个重点,以及最高检部署的五项检查内容,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正风肃纪、公正廉洁”专项检务督察,着力纠正“四风”、执法司法作风和“庸懒散”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此次专项督察,是该省检察院落实“两个责任”的一个举措。督察方案,按照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把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的要求制定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察组当面反馈,指出原因所在,省检察院向全省检察机关通报,一一点名列举被督察单位存在的问题。一基层院检察长说,从通报中看到该院多次出现在问题名单中时,感到“脸红、心跳、出汗”。他表示,在信访接待、侦查工作、办案区管理、同步录音录像、涉案款物处理方面存在的14个问题,一项项整改到位。

福建省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介绍,各设区市院党组对全市检察机关督察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以“小题大做”的作风,细化整改责任措施,“一把手”审定整改方案。一些地方以问题为镜鉴,举一反三,完善工作机制。截至8月13日,各地已将整改情况上报省检察院。15日,记者来到一个被点名的检察院暗访,离开信访室时,接待干警让记者留下联系方式,可见通报中指出的“没有填写来访人地址电话信息”问题已被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