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首张卡式台胞证今日签发 收费标准不变

06.07.2015  13:08

    福建省首张卡式台胞证今日签发,经常往来海峡两岸的卢女士成为第一个领到卡式台胞证的人。(何海铭 摄)

    早前报道:

    福建省6日起试点签发2015版电子台胞证

    1日上午,记者从公安部在福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公安部将于7月6日起在我省试点签发2015年版电子台胞证,我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及受委托的港澳地区办证服务单位当天起受理申请,同时停止受理现行本式台胞证申请。

    据介绍,在推进电子台胞证试点签发前,已有相关政策出台。今日是公安机关实施取消台胞签注政策的第一天。从今日开始,台胞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即可经开放口岸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无需办理签注。

    电子台胞证参照电子卡式旅行证件的国际标准设计制作,根据修订后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电子台胞证取消了签注区,同时对登记项目和可视信息进行了精简和优化。电子台胞证内嵌安全智能芯片,可以由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自动查验比对,并采用数字安全防伪技术等多种安全防伪措施,防伪性能明显提升。证件打印有符合国际标准的机读码。电子台胞证号码继续沿用“一人一号,终身不变”的编制规则,使用8位个人终身号,曾经申领过5年有效台胞证的台湾居民换领电子台胞证后证件号码不会改变。电子台胞证收费标准不变。

    电子台胞证启用后,仍在有效期内的现行本式通行证可以继续使用(无须办理签注),持证人也可以向试点单位申请换发电子台胞证。持有台胞证的台湾居民向边检机关申请自助通关信息备案后即可自助通关,此前已备案的换领电子台胞证后可继续经自助通道通行。

    据介绍,台胞证是台湾同胞来往大陆的法定出入境证件,自1992年启用以来,公安机关已累计签发台胞证1736.9万本,为便利两岸人员往来,促进交流交往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台湾居民在台湾地区、港澳地区和大陆均可申领台胞证,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的台湾居民可以在43个设有办证机构的口岸申请办理一次有效台胞证入境,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为在大陆的台湾居民补发、换发5年有效台胞证。

    (记者 何海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