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

21.05.2018  09:53
福建森林覆盖率连续多年保持全国首位。图为群山叠翠的戴云山国家自然保护区。 黄海 摄

  巍巍群山,雄踞东南,绵延千里,万峰叠翠。

  福建的森林覆盖率已连续多年蝉联全国第一,被誉为全国最绿的省份。这得益于一场被称之为“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中国农村的又一次伟大革命”的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林改的方向是对的,关键是要脚踏实地向前推进,让老百姓真正受益。”2002年6月,在这场改革的关键时刻,时任省长习近平在武平考察时现场作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的重要指示。

  这场发源于福建的林改,开启了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先声,探索出一条推进绿色发展的康庄大道。十几年来,1亿多中国林农林权明晰到户,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国家得绿,林农得利”。

  今日八闽,人与森林和谐共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早已深入人心。

  今日八闽,林下经济方兴未艾,“不砍树也能致富”正在一步步照进现实。

   星星之火

   ——八闽人民的创举

  “林改前,广大林农守着‘金山银山’过穷日子。”时任省林业厅厅长黄建兴记忆犹新。

  福建,人称“八山一水一分田”,是中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山区林农占了全省人口总量七成以上。俗话说,靠山吃山,可当时的山却是“看得见,吃不着”。

  新中国成立后,集体林权制度经历了四次大的变动,先是土改时期的分山到户,然后是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山林入社,接下来是人民公社时期的山林统一经营。改革开放初期,实施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和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的“三定”后,林权归属不清和分配不合理导致的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凸显。

  黄建兴解释道,由于集体山林的产权主体没有明显界定,林农作为集体山林真正的所有权主体被虚置,出现了“乱砍滥伐难制止、林火扑救难动员、造林育林难投入、林业产业难发展、农民望着青山难收益”的“五难”困局。

  说不清从哪一天开始,一些山村的平静,被频繁发生的盗伐林木事件打破了。

  在永安市洪田镇洪田村,党支部书记邓文山还清晰地记得,因为说不清林地到底是谁的。上世纪90年代,胆大的白天砍,胆小的晚上盗,其他村民觉得吃了亏,也纷纷参与乱砍滥伐,连大年初一晚上都有人摸上山去砍树。后来,盗伐从个别人发展到专业队,各路口设放风人员,揣着传呼机,发现有情况就打“444”,没有情况就打“666”。

  盗伐林木,苦了干部。“夏天满山都是花脚蚊子,一咬一个红点,一抓肿起一片,怕有味道让盗伐者嗅到了,连风油精都不敢擦!”邓文山告诉记者,他们白天晚上满山巡查抓盗伐的人,一个个通宵巡查下来,山路上奔波,荆棘间穿行,满身刮痕疲惫不堪,好容易逮住一个,可是,那人全家老幼齐出动,守在村干部家里又哭又闹,说是顶梁柱抓走了,日子没法过了。

  洪田村的困境并不是孤例。

  在武平县万安乡捷文村,全村2.6万多亩林地陷入村民乱砍滥伐的混乱之中。因为盗伐,全村就有10人被抓、7人被判刑。只要听说森林公安来了,村里很多男人都闻风“跑路”,捷文村因此被称为“寡妇村”。

  武平县岩前镇将军村的90后返乡青年钟鑫林改前还在读小学,他清楚地记得,争抢之下,当时山上的林木资源越来越少,谁要上山砍树得先打一架,谁赢谁才能上山砍树。

  八闽群山,沉默无语。然而,一些人、一些村的创造性举动,犹如突然吹来的风,让树林唱起动人的歌——

  早在1979年6月,仙游县盖尾公社莲井大队的农民李金耀与大队签订合同,承包当地马山1200亩的荒山造林,创办了我国第一个家庭林场。一举成为全国承包荒山、创办家庭林场的国内第一个“包山大户”。

  1987年李金耀病逝,女儿李美和接下父亲未竟的事业。2003年4月,我省《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出台。在莲井村以公开招标方式转让马山55%山林收益股份时,李美和一举中标,股权达70%。8月,她就领到林权证。次月28日,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全国林业表彰会上,李美和被授予“全国林业劳模”证书和奖章。今天,曾经光秃秃的马山已是满目苍翠,鸟语花香。

  1998年5月,永安市洪田镇洪田村正在酝酿一场巨变。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林木林地产权不明晰,群众‘靠山不能吃山’。”邓文山说,村里总结了这些年的乱象。从那年5月到9月,洪田村先后召开20多次村两委和村民小组会议。事关切身利益,大家对要不要改革、如何改革各抒己见,无法统一。村两委最后决定:把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集中到镇企管办的会议室讨论,统一办伙食。

  邓文山还记得那年9月进行的一场决定性的会议,他狠狠地掐灭烟头,一句话平息了喧闹声——在场的每个人发一张纸填写:“你们同意分山的写‘同’,不同意分山的写‘不’。”无记名投票的结果是:八成以上的村民赞成分山!不经意中,洪田村成为全国第一个把山分到户的村,被称为我国林改的“小岗村”。

2001年12月30日,武平县万安乡捷文村村民李桂林,拿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号林权证。 (资料图片)

   一锤定音

   ——全国林改第一县的探索

  决定性的突破,始于闽西武平。

  我国的林权,是指“林地所有权和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4项权利。2000年,国家林业局推行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2001年5月,福建省林业厅组织开展换证试点,武平县被确定为试点县之一。

  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武平县在万安乡上镇村开展新林权证换发工作。然而,此次换证仍只是对以往集体林再次确权为集体,并没有解决最核心的产权问题。一开始就停滞不前,而且纠纷不断。

  “要换发证必须先明晰产权。”就在试点工作陷入停滞之时,武平县委、县政府开展进一步调研,“要试就试出点新东西来。

  当时集体林权作为集体所有的财产,几十年来从未动摇过,武平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于2001年6月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要求,重新选择万安乡捷文村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首先面临两大难题,一是山要怎样分,二是山要谁来分。”时任武平县林业局局长钟发贵介绍说,“捷文村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提出‘山要平均分,山要群众自己分’的决定,把集体山林‘平均分给农户’。

  2001年12月30日,万安乡捷文村村民李桂林拿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号林权证,这本新式林权证清清楚楚标注着“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林木使用权归林农自己所有”。“李桂林所在的村民小组是最先做的,一共是177份。”接受记者采访时,捷文村党支部书记钟泰福还记得填写林权证的那一晚,“既紧张,又兴奋”。

  2002年4月,武平县委、县政府正式出台《关于深化集体林地林木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在既没有上级授权,也没有具体法律依据,更没有其他地方经验做法可供参考的情况下,武平拉开了全县林改的序幕。

  “山分了,林权证发了,但没有上面的红头文件,发下去的证算不算数,分下来的山会不会被收回?”武平干部群众们的心还是不踏实。

  时间指向2002年6月,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专程来到武平调研林改工作,作出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林改的方向是对的,关键是要脚踏实地向前推进,让老百姓真正受益”等重要指示。

  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受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幕由此正式拉开:2002年8月,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在武平召开;2003年,福建全省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6年福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得到中央认可;2008年,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启动,武平林改创举上升为党和国家的最高决策。

  2012年3月7日,已到中央任职的习近平,在看望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福建代表团代表时,对武平林改予以充分肯定。他说:“我在福建工作时就着手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多年来,在全省干部群众不懈努力下,这项改革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白云深处有人家,图为生态优美的武平县云礤村“森林人家”。黄海 摄

   奔向绿富美

   ——将林改进行到底

  “昔日山中砍树年年苦,今日林下生金户户欢”。记者走进捷文村,看到村口竖着一块醒目的牌子,中间写着捷文村护林公约,两旁刻着这样一副对联,上方的横批是“林改真好”。

  “这些年的变化,让大家慢慢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的‘靠山吃山’。”看着大棚里的花卉,林下生长的草药,奔走的土鸡,飞舞的蜜蜂,村支书钟泰福对“林改真好”有着切身体会。

  林改,激活了八闽林农的积极性,但回望来路,也并非坦途,每到关键节点,都伴随着一次新的改革突破。

  分山只是开始,配套改革刚刚上路——

  林改分山到户后,第一本新式林权证的持有者李桂林,在自家的林地上种起毛竹,很快,他家就盖起三层新房。渐渐地,村里的土坯房换成新式楼房。

  林农造林的积极性十分高涨,上级下达的造林计划,远远跟不上群众的热情。新的问题随之而来——种树的钱从哪里来?每年开春造林,很多资金不充裕的林农要面临几万到十几万元的一次性投入。

  2004年6月,武平县迈开林业金融改革步伐,试点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成立县林地林木权属登记中心和林权贷款担保公司,由县政府累计注资240万元,再由银行5倍放大,给予林农提供林权担保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首次破冰。

  不过,操作了几年,效果并不理想。症结在于,一旦发生贷款风险,银行也好,公司也好,都难以处置林木资产变现。

  如何破局?2013年5月,武平成立了林权收储担保中心,并由县财政专门安排1500万元作为收储担保资本金,林农无需再担保就可利用林权证获得贷款。林权收储中心打通了林权融资最后一公里,如果发生风险就可以将被抵押的林权进行收储,通过采伐或再次流转实现林木资产变现。

  当年7月25日,武平在捷文村举行林权直接抵押贷款开贷典礼,捷文村的钟泰福作为第一批林农签订了林权直接抵押贷款协议,获得4万~10万元不等的贷款。

  林业金融改革并未止步,去年7月,武平率先推出林权直接抵押贷款“普惠金融·惠林卡”,该卡授信3~5年,授信额度最高可达30万元。因为办卡手续简便、融资方便实惠、有利于林农自主理财等特点,截至3月底,不到一年全县就累计发放惠林卡465张、授信额达3854万元。

  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广大林农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他们把山当田耕,把林当菜种。如今,捷文村森林覆盖率达84.2%,比林改之前同比增长6.2%,林木蓄积量比林改前同比增长43.7%。

  “靠山吃山,并不一定要走造林—砍伐的老路。不砍树也可以致富,更能富美双收。”钟泰福带领102户村民成立合作社,取名为“绿富”。他们盯准的是林下经济:发展阔叶树育苗、养蜂、种花、栽中草药……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1年的1600多元增加到2016年的13500元。

  今年一开春,捷文村被确定为乡村振兴县级示范点,计划通过三年努力把“林改策源地”打造成乡村旅游特色村。

  如今,捷文村乡村振兴步伐明显加快,村庄建设整体规划设计正在送审并完善中;路溪、村庄有色垃圾清理春节前已完成;沿河沿溪步道、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完成征地11.3亩,占计划任务95%;村道拓宽、硬化、新建项目已完成勘察;富贵籽、红梅、莲花、黄桃、野生灵芝等基地产业升级补助政策已明确、土地完成流转、投资企业在对接。

  “林改我们走在了前头,也尝到了改革的甜头。”钟泰福信心满满地表示,“在乡村振兴中,全村人民也将作示范、建新功、立标杆,再起排头兵作用。

  新理念,唤醒了绿色经济——

  通往万安乡国道旁一个不大的院子里,地上摆着一个个木箱子,蜂群刚好采蜜归来。

  “一个箱子一年可产20斤蜜,全国各地的人都可以通过网络实时监控、在线购买。”70后钟亮生是这些蜜蜂的主人,因林改而“下岗”,也因林改而“上岗”。

  林改之前,钟亮生退伍后回乡成为当地林业部门的一个护林员,主要工作就是与盗伐分子做斗争。林改后,大家都十分珍惜自己的林子,大批护林员被裁员,钟亮生“下岗”了。

  “本土乌桕树开的绿花采下来的蜜最好。可要是在以前,基本上是长不到碗口粗就被砍光了。”下岗后的钟亮生接过父亲的小作坊,并很快把小作坊变成大企业,还注册了商标。后来,他又成立养蜂专业合作社,采用“合作社+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成为武平县养蜂业的领头人。

  “林改让大家都格外珍惜自家的林子,这些林子铺好致富路,我有义务为大家做贡献。”钟亮生主动找到县残联,签订共同扶持残疾人养蜂的“三一制”协议,即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请养蜂项目可得到县残联三分之一的补助,他扶持三分之一,蜂农自筹三分之一。

  永平乡孔下村残疾人吴香财花2200元办起养蜂场,三个月就回本了。第二年纯收入过万元。几年下来,这个合作社解决了120多位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带动500多位林农加入养蜂大军。

  武平县将申请中华蜜蜂保护基地的计划提上日程。如今,武平县森林覆盖率已达79.7%。越来越多的人,像钟亮生一样,在这座森林宝库里面找到致富之道,并得到当地政府全力支持。

  青枝绿叶撑起“凉伞”,遮住横斜逸出、鲜红圆润的累累小豆豆,这就是走俏市场的观果花卉新宠——“富贵籽”。“富贵籽”果叶层次分明,观赏周期长达半年至1年,对水分、光照和肥料等没有特别要求,非常好养。

  把这种野生花卉驯化成观赏花卉的,是一位普通农民——武平县东留镇林农罗盛金。老罗此前一直种植杜鹃等花卉,但因缺乏特色,效益不好。有一次,他偶然间看到生长在野山坡上的一种当地人称之为“凉伞籽”的野生花卉,长得煞是好看。他突发奇想:能不能将这种野生花卉培植成盆花来卖呢?经过多年尝试,罗盛金的野花驯化获得成功,他把这种新的观果花卉,取名“富贵籽”。

  武平县因势利导,把发展野生花卉产业作为壮大乡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新兴产业,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花卉生产、基地建设和销售流通的优惠政策。

  有了林改好政策,有了县里的扶持,野生花卉产业初步上了规模,产品畅销全国各地。

  “这东西只有周边有,还掌握驯化技术,咱也有了核心竞争力。”罗盛金兴奋地说,“富贵籽”贵的一盆卖到近千元,最差的也有15元一株。最近,他又听说,民主乡有人成功驯化了当地一种野果,叫“黑老虎”,也叫“酒饭团”,一颗果卖出100元。

  2013年10月,国家林业局对武平率先摸索发展林下经济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武平模式。2014年1月,国家林业局领导到武平参加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会,进一步明确了创建示范基地,通过以点带面,发挥林下经济在服务精准扶贫中的特殊作用的指导意见。

  2017年,武平林下经济经营总面积143万亩,参与经营农户2.99万户,实现林下经济总产值27.66亿元,同比增长14.2%,全县已成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97个,扶持带动996户贫困户发展林下经济。

  林改前为国定贫困县、农民人均年收入只有3000元的武平县,2016年农民人均年收入达1.3万元,全县财政收入增长近10倍,还跻身全省发展“十佳县”。

  “大家刚拿到林权证时,只会计算直接砍树能挣多少钱,现在学会了从经营林下经济的角度算长远账。”李桂林说,连绵的青山成了林农的绿色聚宝盆。

  林药、林禽、林菌、林蜂、林果……据统计,2013年以来,福建省级财政投入4亿元林下经济扶持资金,其中扶持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资金达2.208亿元,省级补助资金居全国第一。截至2017年底,福建各地扶持林农发展林下经济,总面积达2910万亩。

  放眼八闽,林下经济方兴未艾,绿色经济活力无穷,这正是我省生态文明发展战略中“点绿成金”的秘诀。(记者 薛东 方炜杭 张杰 卞军凯 通讯员 王发祥 魏兴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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