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运管微生活”:将“安全元素”融入民生服务之中

09.05.2017  13:24
  

        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力量,规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行为,提升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和服务水平。近年来,福建省运管局注重将“安全元素” 融入民生服务之中,由该局组织研发的“运管微生活”平台开发了公众监督评价服务平台,对福建省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实行运行监管,努力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舒适的道路运输环境。
      福建省“运管微生活”于2015年11月4日起正式启用,除提供行业相关信息的查询功能,该平台还提供了“福建掌上客运”系统链接,实现网上查询、购买汽车票,为群众出行提供便利。此外,“运管微生活”还提供咨询服务,链接到福建省运管局门户网站,为公众提供更多的道路运输信息服务。
社会公众可通过“运管微生活”中的“监督评价”功能对福建省运输车辆营运行为进行监督,有效提高驾驶员安全服务意识。同时,可通过“监督评价”功能对每次车辆的服务情况予以打分评价,形成车辆的服务质量档案,作为运输企业信用考核的重要内容。运管部门将根据运输企业信用考核情况加大对信用考核低的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频率,促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
        运输企业通过系统自动生成车辆二维码信息,下载打印后统一张贴在指定的车身内外10个位置。乘客通过手机扫描车辆二维码或输入车牌号即可获得车辆所属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线路情况等信息,并对车辆运营、服务,驾驶员驾驶行为等相关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监督评价信息由车辆所属企业及时核实处理后,系统自动反馈至投诉人。乘客还能够对乘车体验、车辆卫生、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好评”“中评”“差评”,为管理部门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目前,福建省客运车辆乘客可监督的违规行为包括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或未经批准的站点上下客、司机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违反交通规则驾驶车辆(超速、超员、司机不系安全带、开车接打手机、聊天等)等共7项内容。驾驶员发生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核实,将根据《客运驾驶员“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管理办法》纳入“不适岗名单”管理,运输企业不得聘用在公布期内的驾驶员。
        “2016年起凡在我省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客运企业,均要开展公众监督评价服务工作,所属客运车辆车身必须全部张贴车辆二维码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认真做好公众监督处理和反馈工作。”福建省运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安全生产月期间,我们通过推出有奖竞答和安全监督评价奖励等活动,大力推进此项工作,充分发挥了社会公众监督力量,促进道路运输行业服务和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公众监督评价情况将作为运输企业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影响运输企业运力申请等工作,到2016年年底全省16708辆客运车辆全部张贴了车辆信息二维码。
      下一阶段,福建省“运管微生活”将升级改造原有系统功能,与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客运联网售票等系统对接,增加车辆动态位置、行驶轨迹、当班驾驶员等信息,方便公众监督评价。
      据悉,通过“运管微生活”微信公众平台,福建省各地运管系统实现了“人人监督”、微信评价、在线核查资质等多种行业监管方式,不但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而且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公开性、透明性。( 中国安全生产报记者:张春  通讯员:郑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