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老区资金管理办法实施工作会议在宁德召开
24.10.2014 10:24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会议现场
10月21日下午,福建省老区资金管理办法实施工作会议在宁德市召开。福州、莆田、南平、宁德市及有关县(市、区)老区办,平潭综合试验区老区办承担老区资金申报工作和革命“五老”人员管理的负责同志共50人参加了会议。老区建设发展处和老区事务协调处负责同志就《福建省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福建省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医疗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革命老区扶贫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等4个管理办法(以下简称“4个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省民政厅副厅长、省老区办主任罗万荷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罗万荷副厅长阐释了4个办法出台的背景和过程,他指出,加强老区资金管理,是合理使用资金,保障老区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措施;是规范资金运作,保证资金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从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保证干部安全的重要措施。深刻了解和理解4个办法十分必要。他要求各地,一要加强上下联动,主动沟通,认真贯彻执行好4个办法,使老区资金管理工作更加有序规范;二要善于学习老区相关政策文件,将政策措施与自身业务工作相结合,形成具体工作思路;三要强化责任意识,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尽快投入使用,保证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罗副厅长进一步强调,老区发展已经进入新时期新阶段,也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各地要把握新机遇、创造新优势、实现新突破,加快推进老区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还就下一阶段我省老区工作作了部署。(厅老区建设发展处)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4.10.2014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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