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表彰大会在榕召开
会议现场
6日,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表彰大会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文明委主任尤权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长、省文明委第一副主任苏树林主持会议。
尤权在讲话中指出,福建省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发祥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更加巩固、干事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社会风气进一步改善、群众性创建成果进一步显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中央坚强领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历届省委、省政府长抓不懈、久久为功的结果,也是全省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奋力拼搏的结果。
尤权强调,精神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深刻阐明了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规律,丰富和发展了我们党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为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坚定信心、主动作为,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推动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新的发展。
尤权强调,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提振加快建设新福建的精气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营造同心合力、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抓好核心价值观建设,加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形成向上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加大分类指导力度,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与“五位一体”建设结合在一起,与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结合在一起,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在一起,使创建工作更加扎实务实。要坚持为民惠民利民,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始终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服务群众、造福百姓上,发挥群众首创精神,不断推进文化体制和机制创新,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要树立互联网新思维,进一步占领好精神文明建设新阵地,倡导文明建网、文明上网、文明用网,深入开展网络有害信息专项整治,结合“数字福建”建设,进一步树立福建良好形象。
尤权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自觉担负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强化责任落实,继续巩固、完善、提高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各级文明委及其成员单位自身建设,不断开创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
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文明委常务副主任李书磊在会上宣读了中央文明委的表彰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表彰2012-2014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
省领导叶双瑜、刘群英、李红、张燮飞出席会议。(福建日报记者 胡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