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做好强寒潮天气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25.01.2016  12:09

闽粮电〔2016〕1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局属各单位:

据省气象台预报,受强寒潮天气影响,22-26日我省将出现明显降温雨雪大风天气,过程极端最低气温将接近历史同期最低值。各级粮食部门要充分评估强寒潮天气给粮食市场供给带来的困难和问题,未雨绸缪,加强防范,全力以赴落实好各项防御工作,切实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确保市场供应

各级粮食部门要立即对应急成品粮储备库存数量进行检查核实,按市场5天供应量保证成品粮库存,库存不足的应立即组织加工,必要时动用市、县储备加工生产,形成成品粮库存,确保市场供应。

二、加强市场监测

        各级粮食部门要会同物价、工商等部门高度关注当地粮油市场动态,加强粮食市场行情监测,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要按照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加工、运输、供应准备工作,要组织应急加工企业做好随时启动应急加工准备。加强与应急运输企业的联系,落实好应急运力,制定好应急运输方案。应急供应网点要充实成品粮油库存,做好市场供应研判,对山区、海岛等交通不便地区要提前调运应急粮源。

        三、落实值班制度

各级粮食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发现市场异常波动或重要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置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各设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请于1月22日下午5:30前传真至省局办公室。

值班电话:0591-87555336

传真电话:0591-87553821

调控处联系人:张耀和    13850136263

行业管理处联系人:王洪华    13960813963

政策法规处联系人:蔡立雄    13609596918

                  福建省粮食局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