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符合条件的孤儿可免费读大学

11.03.2016  09:42

  为切实保障孤儿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省民政厅日前转发民政部通知,明确我省具备高中文化程度(普通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智力正常,能随班就读和生活能自理的孤儿,经考试成绩合格后,可进入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原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接受3年国家计划内正规大专教育。学习期间免除学杂费,每月给予生活补助800元,并对其寒暑假返乡的交通、服装等费用进行补助。

  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是民政部自2009年启动实施的,此次助学形式有参加单独(自主)招生、国家统一高考和全国成人高考三种。通过单独(自主)招生进入普通大专班的孤儿,3月1日-3月25日可凭2016年夏季高考报名号,在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网站报名,参加自主选拔考试。参加2016年6月国家统一高考的孤儿,经录取进入该学院普通大专班学习。符合报名条件,但不能参加2016年高考的孤儿,可经当地民政部门推荐进入该学院成人大专预科班学习,参加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考前培训,并于10月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考试,经录取进入成人大专班学习。(记者 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