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禁毒条例(修订草案)》提交一审

27.05.2015  12:12
  《福建省禁毒条例(修订草案)》提交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条例修订草案对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做了规定,明确单位招用就业困难的戒毒人员,按规定享受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

  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参与戒毒社会服务工作。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鼓励和扶持戒毒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帮助其回归社会。

  同时,条例(修订草案)还对禁毒委员会工作职责、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等方面作了规定。(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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