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电信市场监管再出“八条禁令”

03.05.2016  07:26
  

  日前,省通信管理局出台“八条禁令”,加强和改进电信市场监管,进一步稳定全省电信市场秩序。

  去年,省通信管理局出台《关于加强监管促进电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的意见》,划出“十四条红线”,进一步量化电信市场考核指标,真正把“软约束”变成“硬指标”。

  此次出台的“八条禁令”是对去年的“十四条红线”的补充和完善,具体包括:严禁无健全的语音专线用户资质审查和业务出租审批制度;严禁无审查、无审批就向用户出租语音专线,严禁向个人出租语音专线;严禁向无呼叫中心业务经营许可资质的企业出租语音专线经营呼叫中心业务;严禁未落实语音专线主叫鉴权机制,严禁传输主叫号码为空号以及设置主叫号码禁显的呼叫,严禁虚假改号呼叫通过语音专线落地传输;严禁向个人用户提供“400”、商务总机业务;严禁通过社会渠道转租、转售语音专线、“一号通”,“400”、商务总机业务;严禁违规批量办理、非实名办理电话卡行为;严禁出现网络宽带地址虚假登记问题。

  省通信管理局表示,对违反禁止性电信市场经营行为的,将视其情节轻重,敦促省级公司对违规行为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处理。(福建日报)

【编辑:陈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