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0.1842万辆

30.12.2014  16:43

  记者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截至2014年12月29日福建省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0.1842万辆,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2014年淘汰9.9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的任务。

  “机动车排气由于排放高度低,基本位于人的呼吸高度,对人体危害大,已成为福建省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省机动车保有量在快速增长中,各设区城市中心城区大气中二氧化氮浓度整体呈现上升趋势。机动车尾气已经成为我省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据了解,国家环保部等6部委下达福建省2014年淘汰9.9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的任务后,福建省环保、财政、交通运输等九个部门联合制定了《福建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环保部门加强黄标车及老旧车台账管理,强化环保检测机构监管,严把机动车尾气检测关,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路面限行等工作;公安机关严格机动车登记管理,会同环保部门对黄标车及老旧车进行排查摸底,完善限行政策,加大上路检查力度,加强黄标车及老旧车源头管控;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对道路运输经营黄标车淘汰力度,从严控制核发《道路运输证》,全面摸排和清理出租、客货等各类营运黄标车、报废车,加强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监管,严格检测过程管理。同时,商务部、工商部、质监部、经济和信息化部和省机关事务局都加强了关于黄标车和老旧车的管理,促进黄标车和老旧车的淘汰。

  除此以外,各地还通过采取严格管理、财政补贴等措施,加强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最大限度地挤压黄标车运行空间。厦门市目前已出台黄标车淘汰财政补贴政策,其他设区市也在积极研究黄标车淘汰财政补贴政策。与此同时,福建省各地还通过新闻媒体、社会宣传、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黄标车及老旧车高污染、高排放的危害性,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和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的自觉性,争取社会特别是广大车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有效防范和化解矛盾风险,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