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人大开展《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25.06.2014  14:18

霞浦县人大常委会于6月,组成了执法检查组,对《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在该县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执法检查主要内容是《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各地落实水环境保护责任和任务要求的情况;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生态保护和污染控制情况;环境监控和应急处置建设情况;主管部门开展监督管理工作等情况。

检查组认为,2012年《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霞浦县政府及环境保护局深入贯彻实施《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努力保护县城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大力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生态县创建,有效促进了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监测数据表明,省市重点流域茜洋溪柏洋段和主要河流杯溪、罗汉溪、七都溪水质功能达标率为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溪西水库)21项主要监测指标均符合功能区划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饮用水源基本符合要求,实现重点流域综合整治的总体目标。但是还存在水环境治理和保护资金困难;城区污水管网配套进展偏慢,水污染物减排压力大;农业水污染防治有待加强;保护水源的合力不够;综合执法机制不健全,部门之间配合不够,执法力不到位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检查组建议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人为本,大力宣传,提高对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提升执法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采取措施,加强保护,保障饮用水源安全;突出整治重点,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强化监管,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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