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提交一审

08.04.2017  20:11

拟实行干部任前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福建日报3月31日讯(记者 郑昭) 30日,《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提交正在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这是我省首次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专门立法。根据条例(草案)规定,我省或将实行干部任前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和任务的关键所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把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作为重点,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条例(草案)规定,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厉行法治,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治建设成效应当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具有任免权的国家机关应当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实行干部任前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考试不合格的,不得晋职。

      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在对条例(草案)初步审查后指出,现行的一些政策文件对领导干部学法述法以及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考核提出了具体要求,建议转化为法规内容,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细落小落实,以增加法规可操作性。因此,内司工委在条例(草案建议修改稿)中建议增加规定: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将法治知识纳入公务员考试、培训和年度考核范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福建人大网3月30日讯  今天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福州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尤权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陈桦、苏增添、张广敏、邓力平、潘征、彭锦清,秘书长刘道崎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李德金,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省法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

      会议先后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委员林光大关于《福建省水资源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丛林关于《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朱清关于《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省司法厅厅长陈勇关于《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李晋闽关于《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省法制办主任黄岩生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提请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授权省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为保障重大国际性活动会晤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青文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提请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授权省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为保障重大国际性活动会晤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

      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机关各部门、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也列席了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尤权主持会议

省人大法制委委员林光大作关于《福建省水资源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丛林作关于《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

省人大法制委委员朱清作关于《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

省司法厅厅长陈勇作关于《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的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李晋闽作关于《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

省法制办主任黄岩生作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提请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授权省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为保障重大国际性活动会晤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青文作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提请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授权省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为保障重大国际性活动会晤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

福建人大网3月31日讯  今天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分组审议,审议关于办理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的决定(草案)、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