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福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成立

25.02.2016  15:06

2月24日, 福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成立大会在福州召开。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发扬钉钉子、敢于啃硬骨头的精神,蹄急步稳,戮力前行,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出席会议。

陈冬指出,福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的成立,是我省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这也是我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里程碑。他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站位全局,牢记职责。 在省级设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是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顶层制度设计,也是为把好员额法官检察官入口提供专业支撑的重要平台和组织形式,在整个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事关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事关建设高素质法检队伍,事关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提升,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谋划好、实施好,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法官检察官统一遴选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要严格程序标准、规范操作、细致审查,以专业的眼光、学识和经验,客观公正地把最优秀的法官检察官遴选出来。要把好专业关,秉持专业精神、发挥专业优势,既看专业知识、理论素养,更看办案能力、实践经验。要把好公平关,坚持政治标准、专业标准、道德标准“三统一”,防止论资排辈、迁就照顾,突出专业性、客观性和权威性。把好规范关,坚持规范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公正性和公信力。

三要严于律己,依法履职。 遴选委员会作为中立、权威、多元、专业和透明的第三方机构,其专业水平、专业形象对遴选工作的公信力影响较大。要勤于学习,加强调查研究,改革创新,高起点、高水平开展好遴选工作。要坚持原则,坚持独立思考、独立评价,坚持不偏不倚、大公无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客观公正开展遴选。要严守纪律,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强化保密意识、回避意识,真正行使好属于委员的神圣权利。

会上,省领导为遴选(惩戒)委员会委员颁发了聘书。会后,福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